經浙江省省政府同意,該省近期將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這次調整待遇的範圍和對象為200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
待遇調整水平為全省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人均50元,並實行雙挂鉤調整辦法,具體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退休(退職)人員按2004年各市職工平均工資與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確定月調整標準,調整的額度為21元至31元不等;第二部分,按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長短,分檔確定月調整標準,調整額度為15元到45元不等。
這次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將從今年7月1日起執行,並爭取在春節前發放到位。
另據了解,精簡退職、計劃外長期臨時工、企業職工死亡後的供養直系親屬等人員的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也將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