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記者從河南省財政廳獲悉,為進一步提高河南省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水平,河南省政府決定,從2006年起,將河南省農村中小學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公用經費標準提高一倍,調整為小學每生年均20元、初中每生年均30元。
據悉,河南省2004年曾修訂下發了農村中小學學生平均公用經費標準,小學每生每年100元,初中每生每年135元,其中,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公用經費標準分別為小學每生每年10元和初中每生每年15元。2006年起,河南省預算內撥付的每生平均公用經費標準提高一倍後,河南省農村中小學學生平均公用經費標准將達到小學每生每年11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元,新增的公用經費將全部由河南省財政負擔。
河南省要求,要確保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按省定標準落實到校,確保用於學校的正常開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以任何理由擠佔、截留和挪用。(記者 王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