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重慶市從9月1日開始執行的生育保險有了明細的補貼標準———根據《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的有關規定,參保職工生一個小孩,如無並發癥等意外,最高可獲得2650元的醫療費用補貼。
據悉,生育保險包括四方面內容:生育生活津貼;生育及其並發癥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國家及市政府規定列入生育保險基金開支的其他費用。
生小孩出現並發癥也可獲得補貼,生育並發癥包括:産後出血超過500毫升、前置胎盤、妊娠高血壓綜合症、妊娠膽淤、産褥糖尿病、急性脂肪肝、羊水栓塞、子宮破裂、胎盤前剝、母嬰血型不合、産後尿潴留、乳腺炎等。生育保險對這些並發癥的限額支付標準為500元。
根據有關規定,重慶市各單位必須自覺參加生育保險,惡意不保者,勞動保障部門將責令限期參保;逾期仍不參保的,單位將被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同時單位負責人將負連帶責任,被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記者 劉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