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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職工有望領雙份退休養老金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7日   來源:重慶日報

    醞釀近兩年之久的企業年金實施細則——《重慶市企業年金試行辦法》近期有望出臺。12月16日,記者從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目前《辦法》(送審稿)正報送市政府審定。如獲通過,該辦法將在明年1月1日起實施,這標誌重慶將全面放行企業年金。

    企業符合三條件才搞年金

    企業年金,是指在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也就是參加了企業年金繳費的職工,退休後除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外,還能從本人所在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一筆收入,這意味著職工退休後,養老金可望領到兩份。

    與基本養老保險具有國家強制實行的特點不同,企業年金的建立是自願和有條件的。而且只有“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的企業,才可以建立企業年金。

    昨日,市勞保局養老保險處有關人士透露,到去年底,全市建立補充養老保險的企業有33戶,參加職工3600多人,積累基金680萬元。目前,電力、電信、鐵路等行業已由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建立了由行業統籌管理的企業年金計劃,為我市推出企業年金制度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

    工資總額6%內免所得稅

    《辦法》: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職工個人繳費可以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6。

    同時,送審稿對企業年金繳費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繳費中,在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6%以內的部分,可計入企業經營成本,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也就是説免徵所得稅;超過6%部分,在企業自有資金中列支。

    遇重大困難可提前支取

    企業年金基金由企業繳費、職工個人繳費、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組成,採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

    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但如新單位沒有實行年金制度的,其個人賬戶可由原企業年金帳戶管理機構繼續管理。

    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可從本人所在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原則上,職工未退休前,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但在退休前遇到特殊重大困難時,可提前支取部分企業年金。

    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記者 鄧全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