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服務信息>> 生活
 
廣州:個人轉讓房産偷稅罰款最高可達五倍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9日   來源:人民日報 華南新聞

    廣州市地稅局近日對個人轉讓房産徵收個人所得稅出臺了《關於個人轉讓房産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補充通知》,明確從2006年1月1日(稅款所屬期)起,對個人轉讓房産可實行據實徵收的,按照“財産轉讓所得”項目適用稅率20%徵收個人所得稅。

    據了解,個人轉讓自有房産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法分為據實徵收和核定徵收兩種。如果納稅人能夠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房産原值憑證等證明材料的,可根據稅法的規定據實徵收;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能正確計算售房收入和房産原值,或不能正確計算合理費用的,則實行核定徵收。

    據統計,目前廣州市二手房交易市場活躍,11月的總體成交量環比增加16%,成交均價為3134元/平方米,環比上升3個百分點,其中黃埔、番禺等區的交易面積翻倍增長,珠江新城某樓盤二手成交單價甚至突破萬元,其中約30%為投資客戶。

    廣州市地稅局相關人士表示,個人在轉讓自有房産過程中通過低報、瞞報成交價格等虛假申報方式進行偷稅的,或者房地産仲介機構、其他單位和個人教唆、協助他人偷稅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將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罰款最高可達5倍。(鞠青 王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