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20日起,廣東東莞市長安、樟木頭兩鎮將試行《東莞市出租屋租住人員人身保險實施方案》,出租屋業主將按租住人員數量為房客進行實名投保,一旦房客出了事故,經認定後都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定額賠償,兇殺案件租住人員身故可獲賠3萬元。據悉,這種出租屋管理辦法目前在全國尚無先例,東莞取得經驗後將在全市正式實施。為慎重起見,該辦法由兩家保險公司先行開展試點工作。
據介紹,東莞現有登記在冊出租屋25萬幢套,租住人員約200萬人,約佔全省三分之一。近兩年來,發生在出租屋內因兇殺案和意外事故身亡人員約有近100人,傷殘一大批,為了解決破案經費,各鎮區公安部門對屋主一般收取一定數額的辦案經費,增加了出租屋主的經濟負擔。新的管理方式將會降低出租業務風險,使出租屋主及租住人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吳冰 朱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