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改革天然氣出廠價格形成機制。
中國近期改革天然氣出廠價格形成機制的目標是:進一步規範價格管理;逐步提高價格水平,理順與可替代能源的價格關係;建立與可替代能源價格挂鉤和動態調整的機制。
據悉,中國改革天然氣出廠價格形成機制的主要內容有四:
——簡化價格分類,規範價格管理。將目前各種天然氣出廠價格歸併為兩檔價格,川渝氣田、長慶油田、青海油田、新疆各油田的全部天然氣及大港、遼河、中原等油田計劃內天然氣執行一檔氣價格。除此以外的其他天然氣執行二檔價格。
——堅持市場取向,改變價格形式。將天然氣出廠價格由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並存,統一改為實行政府指導價,供需雙方可以國家規定的出廠基準價為基礎,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理順比價關係,建立挂鉤機制。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根據原油等可替代能源價格變化情況每年調整一次,相鄰年度的調整幅度最大不超過8%。
——逐步提高價格,實現價格並軌。將目前自銷氣出廠基準價格每千立方米980元作為二檔氣出廠基準價,在3-5年的時間內將一檔氣出廠基準價逐步調整到二檔氣出廠基準價水平。
發改委指出,中國現行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不完善,天然氣價格與其他能源比價不合理,不能適應天然氣工業發展的需要。此次改革旨在理順天然氣價格,促進節約用氣,優化用氣結構,促進天然氣工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保證國內天然氣市場供應。
按照上述機制,中國自2005年12月26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適當提高天然氣出廠價格。根據不同油田供氣情況不同,各油氣田供工業和城市燃氣用天然氣出廠價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150元;化肥用天然氣出廠價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100元。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從長遠看,隨著競爭性市場結構的建立,天然氣出廠價格最終應通過市場競爭形成。但在目前中石油、中石化壟斷天然氣上遊勘探、開發,對天然氣生産、運輸、銷售實行一體化經營的情況下,政府仍需天然氣出廠價格進行監管。
這位負責人説,此次改革。按最大提價幅度每千立方米150元,居民每戶月均用氣量20方測算,每戶居民月增加支出3元左右。按最大提價幅度每千立方米100元,生産每噸尿素一般耗氣800-900立方米測算,影響氣制尿素生産成本每噸增加80-90元,而目前氣制尿素企業在各類尿素企業中效益是最好的,是可以承受的。
發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和價格主管部門結合本地情況,依照法定程序,考慮天然氣購進成本增加情況,兼顧用戶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天然氣銷售價格,並採取相關措施,切實做好低收入困難群體的補貼工作。(記者 韓喬 陸裕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