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的畢業生預計有18萬人,為促進高校畢業生順利就業,陜西省將採取的措施主要有:在工資待遇、職稱評定、選拔任用、社會保障等6方面,給予自願下基層就業的畢業生以獎勵政策。
具體措施是:在沿海發達省區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等為畢業生聯絡就業崗位;根據各高校就業狀況,按一定比例增加或減少招生計劃;對連續兩年(2004-2005年)就業率不足50%的學校和專業,要限制招生,對連續三年(2004-2006年)就業率不足30%的學校和專業,要停止招生;保證學生有半年以上的時間在企業和用人單位實習;凡是能頒發資格證書的領域,要保證有80%以上的畢業生拿到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以增強其就業競爭力。(張彥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