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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勞動保障廳下月起對《再就業優惠證》年審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8日   來源:湖南日報

    2006年1月1日至2月28日,湖南省勞動保障廳將對2005年12月31日前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進行年度審核。

    該廳明確,年審將重點審核持證人員所享受的再就業扶持政策情況,在該證的相應欄目內登記。持證人員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未滿三年的,在該證“續簽登記”欄內簽注:有效期延長至2008年12月31日。有效期內可繼續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直至三年期滿為止。如發現持證人員不屬該證發放對象的,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齡和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期滿的,應及時登出其證件;對弄虛作假、騙取冒領該證,或出租、轉讓和偽造該證,應登出其證件,追回其減免的稅費和補貼資金,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凡在外地就業不能按時參加年審的,應當通知其親屬持身份證明和該證代其年審或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年審,延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記者 周衛國 通訊員 謝興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