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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吉林省高校招生政策有調整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0日   來源:吉林日報

    記者12月29日從吉林省招生辦獲悉,吉林省招生委員會決定,2006年吉林省對有關招生政策和管理措施進行調整。

    在普通高校招生方面,高考報名條件做適當調整。非隨父母戶口遷入吉林省的應屆考生,戶口遷入我省兩年以上(2004年2月28日前遷入),高中階段在我省就讀、並參加我省會考;往屆畢業考生戶口遷入我省必須在兩年以上,並須持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從2007年起,非隨父母戶口遷入我省的外省籍應屆考生必須是戶口遷入3年以上(2004年2月28日前遷入),而且從高中一年級起,在我省就讀,並在我省參加高中會考;非隨父母戶口遷入我省的往屆考生,戶口遷入時間須3年以上,並在我省參加高中會考,持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

    對少數民族考生適當增加了照顧加分的分值。具體加分辦法是:2006年起,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由原來照顧加5分,調整為照顧10分;不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的考生錄取時,由原來本科照顧1分,專科照顧3分,調整為本、專科均照顧5分。

    職業對口升學的基礎課語文、數學和外語試卷實行網上閱卷。從2006年起,高校招生來源計劃實行網上核對。

    在研究生招生方面,將加大現代化管理力度。各考場明年全部安裝屏蔽器,防止考生利用現代化通訊工具違紀。

    在成人高校招生方面,嚴格專升本報名資格審查。要求報考者必須有國民教育專科畢業證,並由當地招生部門負責驗證,審驗員簽字,實行責任追究制。嚴格控制外省籍考生集體在我省報名,凡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考生,報名時須出具工作單位證明。

    在中專招生方面,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報名、錄取程序。2006年一律使用全省統一編制的報名、錄取軟體。對高職、3+2錄取工作,實行統一規範管理。(記者 金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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