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服務信息>> 生活
 
河南:煤礦工人可拒絕違章指揮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2日   來源:河南日報

    帶班人員違章指揮、井下有危險仍被強令冒險作業,礦工怎麼辦?

    2006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河南省煤炭條例》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工人可對上述情況予以拒絕,而且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可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對此,煤礦企業不得以任何藉口進行打擊報復。

    據了解,《河南省煤炭條例》對全省煤炭資源的開發、管理、經營、安全生産及職工安全權益等均作出了針對性的規定,特別在安全生産方面,更是進一步明確了政府的監管職責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加強了事故責任追究力度,並對推廣安全生産先進技術、加大安全投入、強化安全教育培訓等一一用法律條文確定了下來。(記者 龔硯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