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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六條優惠政策鼓勵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2日   來源:陜西日報

    200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畢業生預計有184024人,比2005年增加34404人,增幅達22.99%。其中研究生14393人,比2005年增加3646人,增幅33.93%;本科生78458人,比2005年增加13487人,增幅20.76%;高職高專生91173人,比2005年增加17271人,增幅23.37%。面對當前就業的嚴峻形勢,陜西省制定了六條措施鼓勵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一、鼓勵畢業生到基層鄉鎮就業。對到鄉鎮以下從醫從教的高校畢業生取消見習期,提前轉正定級,並實行浮動工資制度。本科以上畢業生向上浮動兩檔職務工資,專科畢業生向上浮動一檔職務工資。浮動工資滿8年後轉為固定工資,並繼續向上浮動一檔職務工資。對享受了浮動工資而調離的人員,未滿8年的浮動工資予以取消,符合浮動兩檔工資並轉為固定的,只保留一檔。

    二、引導和鼓勵畢業生面向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單位就業。對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選拔任用、薪酬待遇、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等方面與國有單位職工一視同仁;對他們當中從事科技工作的,在按規定程序申請國家和地方科研項目及經費、申報有關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時,要根據情況給予重視和支持。

    三、鼓勵、支持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要加強對大學生的創業意識教育和創業能力培訓,為到基層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有針對性的項目、諮詢等信息服務,通過財政和社會兩條渠道籌集設立“高校畢業生創業資金”,對其中有貸款需求的,提供小額貸款擔保或貼息補貼。對高校畢業生以從事自由職業、短期職業、個體經營等方式靈活就業的,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在戶籍管理、勞動關係形式、社會保險繳納和保險關係接續等方面提供保障。

    四、繼續選調應屆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引導和鼓勵畢業生進村、進社區工作。在嚴格控制總體編制的前提下,從2006年起,陜西省每年給艱苦邊遠地區的鄉鎮下達500名週轉編制,用於每年招錄應屆高校畢業生到農村鄉鎮和城市街道等基層單位工作。縣級黨政機關補充公務員,必須從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中選用。到城市社區就業的,其薪酬可由所在地財政和社區共同解決。

    到農村就業的,可通過法定程序安排擔任村黨支部、村委會的相應職務,其工資由縣財政負擔,人事檔案由縣級人事部門管理。對工作兩年後報考公務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五、鼓勵畢業生到煤礦、地質等艱苦行業一線就業。對到西安市以外的煤礦、地質等事業單位一線就業的,可採取特殊考試方法招聘;對到煤礦、地質等企業就業的,由企業支付3-5萬元安家費,允許列入企業費用,在稅前扣除,並免徵個人所得稅。

    六、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和行業就業。2006年開始,陜西省每年將選派2000名高校畢業生到50個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27個省扶貧開發重點縣和平原縣山區農村中小學以及醫療單位從醫從教(教育、衛生系統各為1000名)。凡自願到農村鄉鎮醫療單位工作,並且與當地人事、衛生行政部門簽訂工作服務年限6年以上的醫學專業本科生,由縣(市、區)政府一次性給予安家費3萬元,其資金由省財政在安排轉移支付資金中予以解決。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畢業生優先;品學兼優的貧困家庭畢業生和來自貧困縣、山區縣鄉的畢業生優先;師範、醫學類專業的畢業生優先。(記者 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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