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4日從安徽省物價部門獲悉,安徽省勞動職業介紹正式收費標準出臺,此前實行的省物價局、財政廳《關於調整職業介紹收費標準的通知》(皖價費〔2004〕210號文件)同時廢止。
該收費標準只限職業介紹服務收費,辦理職工退休等不得參照執行。對招聘考試考核和勞動事務代理,按照誰委託誰付費原則,由委託單位和委託人繳付,其中由單位委託的費用由單位支付,不得向個人收費。同時,各級職業介紹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對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有關優惠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
物價部門強調,此收費為最終收費標準,收費單位不得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不得重復收費和只收費不服務。各收費單位要及時到價格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將收費項目、收費標准予以公告,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