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天津市無償獻血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新聞發佈會透露,從今年1月7日起,天津市用血互助金由原來的三倍降為一倍。
天津市無償獻血公民用血返還辦法規定,本人及其相關親屬未無償獻血的需臨床用血時,每200毫升血需額外加收3倍採血費用,半年內本人或其相關親屬無償獻血的,將退還相關費用。由於天津市去年無償獻血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天津市政府獻血辦公室決定對這一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頒布以來,施行了7年的規定,做出重大調整。按照新規定,從今年1月7日起,本人及其相關親屬未無償獻血的需臨床用血時,每200毫升血只需額外加收1倍採血費用,半年內本人或其相關親屬進行無償獻血的退還相關費用。按計劃,天津市明年將徹底取消用血互助金,以從根本上徹底杜絕血液非法買賣的隱患。(記者 任勇 攝影 姚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