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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報考“推優生” 體育須“良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11日   來源:解放日報

    1月10日,上海市教委公佈的今年初中畢業生體育成績測評方案規定,體育成績須達到“良好”及以上,才能報考“推優生”和“零志願”。報考上海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的其他考生和報考各區縣重點中學的考生,體育成績至少“及格”。

    今年上海市初中畢業生體育成績評定中,平時成績佔60%,以關注學生平時的鍛鍊意識與參與情況,其中6—8年級各佔20%;初中畢業體育測試成績佔40%(9年級體育課成績與畢業體育測試合一評定)。

    據悉,全市初中畢業生在5月底前完成全部測試項目。(李愛銘 通訊員 王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