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1日後社會退休人員 一次性補繳醫療保險費6個月後即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和大額醫療費救助待遇
記者1月17日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天津市政府《印發關於社會保險登記和社會保險徵繳規定的通知》和《天津市城鎮個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天津市對2003年7月1日以後社會辦理退休人員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問題進行了妥善解決。
2006年11月1日前辦理社會退休,之前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按照本人辦理退休時上年度天津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3%一次性補繳醫療保險費,其實際應補繳的年限為2001年11月至本人退休時間。補繳醫療保險費後,本人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6個月後可以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不足上述繳費年限的,按照本人退休時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一次性補齊,6個月後可以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2006年11月1日後辦理社會退休,之前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按照本人退休時上年度天津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3%,一次性補繳5年的醫療保險費,補繳醫療保險費後,本人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6個月後可以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不足上述繳費年限的,按照本人退休時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一次性補齊,6個月後可以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據了解,上述兩類社會退休人員在納入享受大病醫療保險範圍的同時,可以按照《天津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救助辦法》規定,參加大額醫療費救助,享受大額醫療費救助待遇。(記者 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