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局23日發佈驗車提示:2006年度機動車定期檢驗工作已于1日正式開始。駕駛超期未檢車輛上路將被依法處以200元罰款。凡達到使用年限者,連檢3次不合格,將被登出機動車檔案。
據市交管局車管所負責人介紹,凡在北京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須在《機動車行駛證》副證簽注的檢驗合格有效期截止的月份內,到機動車檢測場參加定期檢驗。一個檢驗週期內,機動車定期檢驗只能在同一檢測場進行。如不能回京參加定期檢驗(大型載客汽車除外),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到其所轄車管分所申請辦理委託異地代檢手續;凡達到或超過國家和北京規定的使用年限,在一個檢驗週期內,連續3次檢驗不合格,將依法登出其機動車檔案。(記者 王姝)
不同類型車輛檢測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