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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消協警示春節消費“五注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1月26日專電(王志、李文青)春節將至,採購年貨成了每個家庭的頭等大事。但隨著消費數量大增,一些家庭出現盲目消費,部分商家也趁節日之際,利用特價銷售、搭售等多種手段進行促銷,暗藏不少消費陷阱。對此,山東省消費者協會發佈2006年1號消費警示,提醒百姓節前消費“五注意”--

    注意理性消費。節日期間,商家促銷花樣繁多,其間夾雜著借機銷售、搭售即將到期的商品或滯銷商品,並存在打折商品售後服務難、質量無法保證等問題。對此,山東省消協提醒消費者,春節消費不能一味貪大、貪多、貪洋,最好制訂購物計劃,買需要的商品,對不需要的東西即使再便宜也不要購買,以保持理性消費。

    注意精挑細選。春節購買年貨應儘量到正規大商場或超市,因為商場、超市一般信譽較好,而且貨物週轉速度快,物品相對新鮮。同時,購物時一定要精挑細選、擇優選購,不要隨意在無證照、證照不全或流動攤位上消費。

    注意促銷陷阱。伴隨春節將至,各商家紛紛推出打折、返券、降價等促銷方式,以贏得更多的顧客。但一些經營者通過虛假促銷手段銷售質次價高的商品,如購物返券優惠,消費達到一定金額可得到返券,但返券要在規定時間、有限的商品範圍內消費,由此以循環不斷的蠅頭小利誤導消費者進行滾動式的消費。

    注意警示標誌。一般商品都應標明廠名、廠址、生産日期、保質期等,並附有檢驗合格證明,而可能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産品,還應有警示標誌。此外,一些技術含量高、更新快的産品不易被消費者接觸了解,如廠商銷售家電類産品時,往往配有專業導購,消費者可通過詢問不同品牌的導購人員、查閱相關説明,充分了解産品性能、質量及使用方法,再行購買。

    注意索證維權。很多消費者在春節購物或接受服務時往往不索取發票,或在索取發票時經營者以向消費者提供優惠等藉口拒絕提供發票,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此,消費者一定要注意索取購物憑證,以利於日後消費維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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