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7日電(記者徐京躍、陳菲)公安部日前提示,春節期間群眾參加在交通擁堵地段或繁華地區舉辦的活動時,要儘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自行開車前往的,要聽從現場交通民警的指揮和疏導。
此外,公安部還提醒,參加活動時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對於一些體育比賽,封口的軟硬包裝飲料、不友好的橫幅、標語等也不可帶入場內。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説,觀眾參加活動入場時要按順序進場,要聽從公安民警或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不要擁擠推搡。對於需要進行安全檢查的活動,要積極配合管理人員的工作,自覺排隊接受安檢。
當一些活動出現入場人數超員的情況時,為確保公共安全,公安機關可能採取暫時控制入場或分時段入場等措施,廣大群眾要予以理解和支持,聽從公安民警的指揮。
“參加活動過程中,不要在標有緊急疏散標誌的地段、通道坐臥停留,對於標有行進順序的道路,要按方向行走,不要逆向行走。通過橋面、臺階或路過水面、湖面區域時要相互提示,按順序依次通過,不要停留,更不能擁擠打鬧。參加在夜晚舉辦的各類活動,儘量避開燈光較暗區域。”這位負責人耐心地説。
這位負責人還提示,活動結束後,不要在場內滯留,要按順序退場,並聽從公安民警和現場工作人員的疏導。活動中發生事故時,不要驚慌亂跑,不要聚集圍觀,要在公安民警和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下疏散,並注意收聽現場播音提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