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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門提醒:送水果籃最好自選水果裝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1月31日專電(任劭喆)春節期間,走親訪友時送上漂亮光鮮的水果籃,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可是買果籃時你可得小心,別讓以次充好的水果“辜負”了你的誠意。

    讀者易先生向記者反映,30日上午,他在福州群眾路一家水果店裏挑了個78元的水果籃送親戚,籃內裝蘋果、雪梨、獼猴桃等8種水果。熱情的親戚當場把果籃裏的水果拿出來招待他,結果發現好幾個蘋果上貼的圓標簽下面都是小爛洞。

    記者近日走訪了福州市的一些水果攤,發現包裝精美的水果籃“成品”都被擺在醒目位置。它們的價格從幾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內裝的多是便宜的蘋果、橘子等,只在上層放少量楊桃、火龍果等較貴果品。水果籃的中下層,多裝了經過“美容”的殘次品。

    福州市臺江區工商局辦公室劉大燕告訴記者,果籃一般用於饋贈親友,即使不新鮮,親友也不會當面埋怨,不良商家就抓住消費者的心理,以次充好。所以消費者買果籃時,最好親自挑選水果裝籃,這樣才能保障自身權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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