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須測量身高
●印指模確認成績
●經批准允許緩考
江西省高招辦出臺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考生須知,對體育專業考試提出具體要求。
考生考前必須持准考證到身高測量處測量身高,沒有測量身高的考生所有成績計零分。必須持准考證參加考試,考試成績記錄後,考生須在原始成績卡和成績記錄表上按印指模確認,否則成績無效。考生對成績有異議的,可用書面形式向主考提出申訴,但不得拒印指模。
考生遇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參加相應批次考試,要緩考參加其他批次考試時,可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省高招辦批准。凡因病遲到或其他情況耽誤了時間,不能按時參加考試,需要延考的一律放在最後批次南昌考點進行(考試時間:5月4日至7日)。若成績錄入時相同考號出現兩次成績採用認低不認高原則。在100米跑、800米跑考試中,若由外界原因造成失誤沒有完成需要補考的,由終點計時長髮放補考單,放在本批次最後進行,其他項目按規定進行考試不設補考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