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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06年開始將對城市“三無”人員實施醫療救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海口2月10日電(唐海珍)海口市從今年開始將對城市“三無”對象實施醫療救助,看病按當年發生醫療費實際個人負擔部分實行100%救助。

    據海口市民政局透露,近日海口市出臺城市居民醫療救助實施方案,將城市“三無”人員和其他貧困群眾一起納入醫療救助對象,切實幫助全市貧困群眾解決就醫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三無”人員即無法定撫養人或扶養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人員。

    據介紹,城市居民醫療救助的救助對象包括三大類:一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低保對象;二是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個人負擔超過5000元的低保對象;三是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特殊困難對象。

    按照實施方案,救助對象的救助標準全年累計救助額不超過3000元。其中城市“三無”對象按當年發生醫療費實際個人負擔部分100%救助;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低保對象,按當年發生醫療費實際個人負擔部分的60%救助;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個人負擔超過5000元的低保對象,超過部分按當年發生醫療費實際個人負擔部分的60%救助;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特殊困難對象,按當年實際發生醫療費實際個人負擔部分的50%救助。患重大疾病醫療救助標準,經該市城市醫療救助協調領導小組批准,可以適當提高。  

    此項救助的條件是,救助對象要在海口市醫療保險機構指定的醫療機構就醫,接受指定醫療機構按照海口市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治療項目目錄及醫療服務設施目錄提供的醫療服務。救助對象到海口市以外或海口市非指定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超出海口市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治療項目目錄及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發生的醫療費用,均不在醫療救助範圍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