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出《關於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做好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要求有關單位向職工發放的所有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等收入,必須合併起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方面透露,有關部門近期發現,隨著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資發放方式 的改變,一些單位在國家統一政策外自行發放的津貼、補貼及其他工資外收入,未全部納入個人收入並扣繳個人所得稅。
通知明確規定,經國務院同意,今後,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應實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將本單位各部門及本單位當期直接向職工發放的所有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等收入,進行合併計算應扣繳的個人所得稅,按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等資料。
今後,對於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逃避、拒絕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撓稅務機關依法檢查的,稅務機關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記者趙鵬)
財政部國稅總局要求做好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財政部新聞辦10日發佈消息:為維護稅法的嚴肅性,堅持依法治稅,糾正一些單位在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中存在的不如實提供個人收入資料,瞞報、少報個人收入等問題,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要求各級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依法做好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納稅申報應該注意四大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29日發佈《關於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就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修訂後擴大納稅人自行申報範圍問題,提示納稅人注意四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