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崗成為履職信用考評重點
個人信用考評方法將注重可操作性
公務員在工作中不嚴格執法、不廉潔以及個人生活中的偷稅漏稅、不如期還貸等行為,今後在重慶市都將被以“失信”行為正式記錄在案。記者今天從重慶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獲悉,該市將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全市公務員“信用檔案”,公務員的個人信用信息將與履職信用信息一起納入檔案記錄和公務員考評的範圍。
作為重慶市公務員信用體系建設的框架文件,《重慶市公務員信用管理辦法》目前已在草擬之中。重慶市政府法制辦法規二處處長趙德明告訴記者,公務員信用是個廣義的概念,它既包括公務員的職務行為信用,如正確履行職責、嚴格執法、清正廉潔等,也包括公務員個人民事行為信用,如個人商務信用、社會交往信用及社會公德信用。“總的思路是以履職信用為主,個人民事信用為輔,但後者是肯定要包括在內並一起納入記錄和考評的”,趙德明説,由於公務員信用體系建設在國內尚屬首創,特別是個人民事行為信用方面,哪些內容要框進來、信息如何採集整合等操作層面難題,都還在廣泛調研論證之中,預計下半年將進入審查論證程序,制度框架力爭年底出臺。
據介紹,在重慶市公務員信用體系建設總體思路中,作為公務員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公務員履職信用將採取分類考評的辦法,以保證信用考評制度的科學性。公務員將按照崗位分為行政決策及輔助崗位、行政執法崗位和行政事務崗位三類,分別制定不同的信用考評標準,而其中與廣大群眾聯絡最緊密的行政執法崗位將成為考評最細的重點:行政處罰中是否持證上崗、是否態度惡劣、是否枉法裁判;行政審批中是否按規定一次告知、是否遵守高效便民原則等,都將記錄在信用檔案。而公務員民事行為信用部分,隨著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推進,重慶市也將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信用考評辦法,其中包括失信懲戒。(記者 崔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