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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2006年10月1日前將完成水價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5日   來源:陜西日報

  陜西省物價局、水利廳最近先後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物價局、市縣供水單位,加快水價改革工作步伐,確保在2006年10月1日前,順利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在2003年價格水平上每立方米水上調1.5元目標。

  節約用水、保護水資源,是關係到國民經濟發展的戰略問題。陜西省地處西北內陸,是個十年九旱的省份,水資源緊缺已成為全省經濟發展的瓶頸之一。為增強全社會節水意識,完善水價形成機制,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可持續利用,自2003年起,陜西省各地認真貫徹省政府批轉的《省計委等七部門關於加快推進我省城市供水價格改革的指導意見》,分三步逐步提高全省供水價格。雖然各地水價都在原來基礎上有所提高,但總體進展比較緩慢,與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對此,陜西省物價局通知要求各地最遲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水價改革三步走方案。從4月1日起,全省所有市縣區對自來水公司水資源費按0.2元每立方米、污水處理費按0.3元每立方米徵收;10月1日起水資源費提高到0.3元每立方米,污水處理費提高到0.4元每立方米,自來水供水價格按價格審批權限和規定程序適時調整。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據省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我省城市供水價格改革的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實際儘快提出分步實施的具體意見,並按照《價格法》的有關規定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有關方面意見後,按照價格管理權限批准實施;在水價改革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居民和企業的承受能力,確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用水。對低保等城市弱勢群體,在調整水價的同時要採取提高低保標準等措施在政策上給予照顧。

  根據省物價局水價改革限期規定,陜西省水利廳日前也發出通知,要求從2006年起,全省推行階梯式水價的計劃用水,除消防等公共設施用水外,全面實行計量收費。各市縣區供水單位要加強領導,制定計劃,加快水價改革工作步伐,確保10月1日前,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在2003年價格水平上每立方米水提高1.5元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