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14日從上海市教委獲悉,經上海市物價局、上海市財政局批准,上海市一部分考試收費有所變化。其中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費由14元/人調整為25元/人,不得另行收取成績快遞、電子信息採集、拍攝數碼照片等其他任何費用。
根據規定,普通高校藝、體類專業招生報名費20元/人,考試費50元/科(考試費最高不得超過200元/人),除此之外,各招生學校不得另行收費。上海音樂學院、上海戲劇學院藝術類專業報考費標準不變,初試、復試、三試各100元/人。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費由35元/科調整為45元/科。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費仍按14元/人標準執行。經市教委批准屬於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範圍內組織的考試(如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考試、專升本考試、插班生考試等)報名費不作調整,仍按14元/人標準執行。另外,同意增加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為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費執收主體,收費標準為成人105元/人。(記者 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