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培育本市燃氣汽車市場,鼓勵出租車更新為燃氣汽車,天津市清潔汽車行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單位制定併發布了《鼓勵出租車更新為燃氣汽車的優惠政策(暫行)》,將出租車更新為燃氣汽車的用戶可享受相應的政策扶持。
據介紹,加快發展以壓縮天然氣(CNG)、液化石油氣(LPG)為代用燃料的燃氣汽車,對於改善城市環境質量、緩解石油資源的緊缺局面意義重大。該《政策》適用範圍是:從2006年3月1日起,前1000輛更新為夏利CNG/汽油兩用燃料車、夏利LPG/汽油兩用燃料車、威樂CNG/汽油兩用燃料車的出租車,可享受政府補貼、企業讓利等優惠政策。前1000輛車排序,以在天津汽車工業機動車置換有限公司的購置時間為準。而更新的車型必須是符合國家發改委《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的車型。4項優惠政策是:市清潔汽車辦設立“燃氣汽車專項資金”,對適用範圍內的出租車給予每輛車2000元的改燃補貼;天津一汽夏利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在燃氣汽車正常定價基礎上,對適用範圍內的出租車,給予每輛車1000元的讓利;天津汽車工業機動車置換有限公司對適用範圍內的出租車,給予每輛車500元的銷售讓利;天津中油燃氣車用燃料技術有限公司實施優惠氣價,即2006年12月31日前,以低於90#汽油零售價1元的標準,銷售車用壓縮天然氣。
從該《政策》發佈之日起,欲購置燃氣汽車的出租車駕駛員可在天津汽車工業機動車置換有限公司進行登記,並交納購車定金。天津一汽夏利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根據購車需求安排生産。出租車駕駛員在辦理購車手續時,享受天津一汽夏利汽車股份有限公司1000元讓利和天津汽車工業機動車置換有限公司500元讓利,政府給予每輛車2000元的改燃補貼直接抵扣車價。 (記者 柳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