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建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改變綠化城鄉分治局面
2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組建市園林綠化局和市公園管理中心的通知。通知明確北京市園林局和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即市林業局合併,組建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同時成立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此決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合併起因 改變以城鄉劃界管理現狀
據了解,以往北京市區的園林綠化工作均由園林局負責,而農村地區的園林綠化則由林業局負責。為了對全市綠化園林和林業資源進行集中統一管理,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改變以農村、城市劃分管理權限,市政府決定調整本市綠化林業園林管理體制,將北京市園林局和市林業局合併。
在今年市兩會期間,北京市林業局局長宋希友表示,如同過去水務部門的合併一樣,市園林局和市林業局也存在城鄉統籌的問題。宋希友説,目前,四環外的綠化工作歸市林業局管,而四環內由市園林局來管,不利於北京整體的綠化工作和林業工作的發展。在平時工作中,比如城市綠化隔離帶的建設問題,兩個局都管理,管理上存在交叉。
合併辦法 單獨成立局級單位管公園
將北京市園林局與市林業局合併後,組建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簡稱市園林綠化局),為負責本市城鄉綠化和林業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直屬機構,挂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首都綠化辦)的牌子。原北京市園林局和市林業局承擔的全部行政管理職責,交由市園林綠化局(首都綠化辦)承擔。
同時,市政府還決定成立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相當正局級事業單位,負責市屬公園人、財、物等管理,接受市園林綠化局(首都綠化辦)的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
自2006年3月1日起,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首都綠化辦)啟用新印章和套印印模並對外開展工作。
合併意義 提高效率保證全市一盤棋
北京市政府有關負責人介紹説,此次合併與此前的水務局調整一樣,都是為了更好地理順政府職能部門的職權,減少職能交叉,提高辦事效率。同時,在大力推進城鄉一體化的前提下,保證全市一盤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