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服務信息>> 生活
 
江西:媒介發佈虛假廣告將被取消廣告經營資格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6日   來源:江西日報

  為加大對大眾媒介的廣告監管力度,《江西省大眾媒介廣告監測實施辦法》已于近日出臺,江西省廣告監管工作將進一步邁入法制化、規範化軌道。

  據了解,工商部門將根據廣告監測的任務和目標,通過全天不間斷、按月分時間段抽查、重點商品或服務類別廣告監測等形式,對大眾媒介按經營額分三類進行監測,實行監測責任落實到人的制度。廣告監管部門根據廣告監測情況,製作《廣告監測通報》和《違法廣告警示公告》。

  省工商部門還將廣告監管與廣告活動主體信用體系建設相結合。對於發佈虛假或嚴重違法廣告3次以上的廣告主,列為重點監管和曝光對象,繼續發佈的,依法責令退出市場,並將其不良記錄抄告當地登記主管機關;對發佈某一類別廣告虛假違法情況突出、違法情節惡劣、社會影響極壞的大眾媒介,依法停止其發佈該類廣告業務資格,屢教不改的,依法停止其廣告經營資格。 (胡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