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16日從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獲悉,為解決困難群眾看病難問題,2006年內蒙古自治區將在各盟市所在地開展濟困病房、濟困門診創建工作,不僅所有三級醫院將開設濟困病房、濟困門診,有條件的地方還將探索建設濟困醫院,為城鄉低保人群和低收入人群提供基本醫療服務。
濟困醫院或濟困病房主要服務對象為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城市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低保人員、進城務工人員等。據了解,濟困病房和濟困門診至少要在三個方面體現“濟困”特點:免收掛號費;減免大型設備檢查費,減免額度不低於20%;減免治療用藥費用,減免額度不低於10%。堅決杜絕由於費用問題影響救治病人的事件發生。對於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堅持先救治後結算的原則,切實維護病人權益,體現公益性質。
為保證濟困病房、濟困門診工作能夠持續開展,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規定,各地要主動申請政府財政支持,確立醫療濟困專項經費。同時,各地、各醫院要積極研究探索建立醫療救助基金,將醫院藥品收入超過總收入比例30%的部分和特需醫療服務扣除成本後的收入部分,納入救助基金管理。在創建濟困醫院時,也要做到“三個保證”:保證在區域衛生規劃框架內進行;保證有可持續的經費來源;保證能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各地在濟困醫院與濟困病房、濟困門診的建設中,要堅持與推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相結合,與推行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制度相結合,多方籌措醫療救治經費,確保濟困醫療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記者 許曉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