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20日從天津市養路費徵稽處獲悉,根據國務院有關部委要求,該處將加大對欠交養路費的追討及對逃費、套牌、造假證的打擊力度。
由於我國暫不考慮徵收燃油稅,因此擁有機動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現行規定、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及時、足額繳納公路養路費。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政策規定,減免養路費的車輛,所屬單位須按照有關規定按時辦理減免徵憑證。逾期不辦理的按繳費車處理。由於事故、丟失以及涉訟或因違法被司法行政部門扣押等原因不能行駛的車輛,車主須持相關法律文書,及時到徵稽部門辦理停徵手續,從次月停徵。未辦理停徵手續的,應按規定繳費。
新車首次辦理繳費時,車主須攜帶車輛行駛證、居民身份證(單位憑企業經營執照、事業單位登記證書)、産權證、企業單位代碼證書等相關證照及複印件,到徵稽所辦理。與此同時,徵稽處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加大對欠、逃費車輛的稽查力度,和對私自改挂外地牌照、使用假票證、套牌、報停後偷駛和無牌照車輛上路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卞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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