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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稅局:書報費等四費也可免個人所得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2日   來源:北京日報

    北京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2月20日在北京電視臺《北京熱線》直播節目中表示,託兒補助費等四項費用也可在繳納個人所得稅之前扣除,即免徵個人所得稅。

    記者隨後電話採訪了這位負責人。他告訴記者,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額提高到1600元之後,市民實際享受到的個稅起徵點還要更高。在1600元之外,國家規定的“四金”,即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都是可以稅前扣除的。而且,託兒補助費、獨生子女費、書報費、洗理費等這四項費用,按照國家規定也是可以免稅的。關於這四項費用,市財政有固定的費用標準,標準大致在一百多元左右。對於住房公積金中個人按比例交納的部分,也可以稅前扣除。一般來説,企事業單位個人交納公積金的比例為個人工資部分的8%至10%左右。

    舉例來説,甲的月工資收入為3000元,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為400元,託兒補助費、獨生子女費、書報費、洗理費等120元,那麼甲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收入為3000元-1600元-400元-120元=880元。甲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880元×10%-25=63元。

    這位負責人還介紹,退休職工的退休金,以及國家規定的院士津貼等也都是免徵個人所得稅的。

    但是,個人由於任職受雇而取得的各種收入補貼,則都需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例如,單位出錢給個人購買的電腦、手機、小汽車等,只要所有權屬於個人,都需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記者 黃玉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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