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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佈高招規定:高考加分政策作重大調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3日   來源:京華時報

    教育部公佈今年高招工作規定 重點治理“高考移民”

    2月22日,教育部發佈《關於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和高校2006年高考工作的報名、考試、錄取等相關工作做了詳細規定(其中對高考加分政策作了重大調整)。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關部門和高校要把嚴禁招生亂收費,嚴禁違規錄取,嚴打仲介詐騙,有效防範和治理“高考移民”作為今年招生工作的重點治理內容。高校要加強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嚴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錄取通知書進行詐騙,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積極配合處理;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加大本地報考條件要求等方面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加強省際間的協調與溝通,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高考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和高考誠信教育,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置,杜絕“高考移民”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對比2005年規定

    與2005年教育部發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相比,2006年的規定中作出了許多調整。以下為主要的調整內容:

    考生電子檔案

    在“考生電子檔案內容”中“考生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的主要內容裏,除“考試違規”外,增加了“在招生其他環節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屬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情形中,減去了“有違法犯罪行為”。

    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新增“報考高等學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招生程序

    2005年規定內容:“省級招辦有權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代為錄取。”

    2006年規定內容調整為:“對無故拒絕聯絡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等學校,省級招辦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高等學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應立即書面通知有關高等學校。”

    加20分投檔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條件

    2005年規定內容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上。”

    2006年規定內容調整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可加10分投檔的考生條件

    減去:“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退役軍人”。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範圍

    新增內容:“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等學校。”

    本科第一批錄取開始時間

    新增內容:“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應于7月10日至15日開始”。

    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

    由違規行為人員所在單位撤銷其招生工作職務,取消工作人員資格或給予行政處分的情形,新增“參與社會仲介機構或個人非法招生活動”,“以任何名義和理由,向考生收取與招生錄取挂鉤的費用”。(作者 肖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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