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2月26日專電(李琥珀、張全順)出於保證資金使用效果和避免形成“貧民區”的考慮,山東省已出臺文件,決定對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方式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各地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方面,經歷了從“集中建房”到發放房租補貼,從補“磚頭”到補“人頭”的轉變,今後山東省不再集中新建廉租房。
據山東省建設廳人士介紹,濟寧、煙臺剛開始都採取集中建設廉租房安置貧困家庭的做法。但實踐證明,這種解決方式不僅投資大,建設週期長,資金使用效率低,還容易人為形成“貧民區”,産生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後來都逐漸改成了發放住房補貼。
以濟寧市為例,2003年政府與開發商合作,給了土地等方面優惠政策,由開發商投資1500萬元建了153套廉租房。2004年起,濟寧不再集中建設廉租房,改為以發放住房補貼為主。濟寧市房管局局長邵令水介紹説,集中建房建設週期長、受益面窄、建設運營成本太高———單套造價近10萬元,每戶每年僅物業費就要1000元左右。而改為租金補貼後,僅投入32萬元,就為319戶貧困家庭解決了住房問題。
山東省建設廳有關人士介紹説,政府一直在避免人為形成“貧民區”,目前山東省12個已建立廉租房制度的城市都不再集中新建廉租房,全部改為租金補貼為主,對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則通過實物配租方式,由政府直接提供住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