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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發出十條禁令規範中小學校收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鄭州2月27日專電(記者 李麗靜)為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校的收費管理,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和家長的經濟負擔,日前河南省教育廳制定了《規範中小學校收費十條禁令》。

    這“十條禁令”的具體內容是:一是嚴禁中小學校擅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未經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學生有權拒交。二是嚴禁公辦中小學搞“一校兩制”“校中校”高收費。三是嚴禁向實行“兩免一補”的學生收雜費和預收課本費。四是嚴禁向義務教育階段教育主管部門認定分配到各學校的進城務工農民上學子女收取借讀費。五是嚴禁公辦中小學校以改制為名高收費、與招生挂鉤向學生亂收費。六是嚴禁中小學校及在崗教師組織本校學生在校內外進行有償補課活動。七是嚴禁通過學生搞任何攤派。八是嚴禁強行收費統一組織學生參加商業保險。九是嚴禁強行收費組織學生統一著裝。十是嚴禁以勤工儉學名義向學生收取錢物。

    河南省教育部門要求各地組織教育行政幹部、中小學校長和廣大教師認真學習《十條禁令》,並對照《十條禁令》,逐條自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要儘快督促整改,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或頂風違規者,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做到令行禁止。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將《十條禁令》向社會公佈,並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監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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