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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消費者投訴不必等到“3·15”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2日專電(記者 劉浦泉)臨近“3·15”,消費者諮詢、投訴量明顯上升。去年3月14日、15日兩天,北京市工商局“12315”和北京市消費者協會“96315”共受理投訴882起,佔整月投訴的31%。專家提醒説,消費者遇到問題應儘快向有關部門投訴,不必等到“3·15”。

    消費者為何多選擇在“3·15”期間投訴?據分析,主要原因在於消費者認為這期間什麼問題都能解決,而且問題會解決得比平時更好、更圓滿。有的消費者稱,自己購買的商品早就出了故障,但經營者一直拖延處理,多次交涉均沒有結果,現在快到“3·15”了,投訴一下,經營者就不敢不給自己解決問題了。還有消費者説,自己的問題是多年的“老案”,一到“3·15”就投訴,已經有幾年的歷史了,但一直對處理結果不滿意,所以還打算今年“3·15”再投訴。

    “其實,消費者完全不用集中在‘3·15’期間進行投訴,‘12315’‘96315’熱線實行365天工作制。”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主任賈英池説,如果消費者只等“3·15”期間投訴,有可能會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比如産品已經過了保修期限,或因時間較長,消費者無法出具購貨、保修憑證等。每年“3·15”期間,工商部門受理投訴時都遇到類似問題。她認為,消費者應樹立“天天都是‘3·15’”的意識,遇到問題及時投訴,“12315”“96315”每天都在傾聽消費者的聲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