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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區司法廳出臺6項措施服務新農村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3日   來源:新疆日報

    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新疆自治區司法廳結合全區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制定出臺了6條措施,發揮司法行政機關的法律保障、法制宣傳、法律服務等職能作用。

    這些措施是:

    普法教育工作向農村傾斜,使普法教育貼近農村,貼近農民,貼近農業。從今年起,把《農業法》《水法》《草原法》等涉及“三農”的法律法規作為“五五”普法的重點內容。

    法律服務向農村、農民傾斜,鼓勵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深入農村,為農民提供法律服務。在農村土地承包中提供法律幫助,在産、供、銷的過程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向農村、農民傾斜。今後,法律援助重點將放到農村、農民,對打不起官司又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將一律減免費用。

    人民調解工作向農村、農民傾斜,在農村深入開展構建和諧家庭、和諧村鎮活動,廣大人民調解員要在對農村各種矛盾糾紛進行一次徹底摸底排查的基礎上,深入鄉村和農戶家中調解矛盾糾紛,減少農村的各種案件發案率。

    做好農村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要在對上述人員就業情況摸底調查的基礎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上述人員的教育和就業。

    向對口扶貧的4個村鎮傾斜,加大對4個定點扶貧的鄉村進行黨建、各種基礎設施建設的力度。

    為了保證各項措施得到落實,司法廳黨委還指定機關相關處室和各級領導建立責任制,定人員、定任務、定辦法,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記者 畢武江、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