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試院3月7日透露,按照教育部關於《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的相關規定,經上海市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可填報美術類本科專業志願的資格線為總分不低於255.0分。
美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將於3月7日起通過郵政寄送給考生,考生在接到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後,如對考試成績有疑義,可于3月11日至12日上午9時—下午3時到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號(上海商學院內)上海市統考閱卷處辦理成績復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