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北京市教育考試院公佈北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有關規定,明確規定五類高校在學、畢業生參加自考時可免考的課程。
根據規定,各類高等院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參加北京市自考各專業專科的學習考試,可以免考3門公共政治課以及已學過、要求相同並成績合格的公共基礎課。
各類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等參加自學考試本科各專業的學習考試,可以免考一兩門公共政治課和已學過、要求相同並成績合格的公共基礎課。
各高等院校的畢業生,原來所學專業與北京自考開設的公共基礎課如果對應,則免考對應的公共基礎課。
各類高等院校不能畢業的本科結業生、肄業生、退學生參加北京自考各專業的專科學習考試,可以免考已學過,並成績合格的公共基礎課。北京大學、北京郵電大學“無法按時畢業”的學生參加自考,免考按試點方案及實施細則執行。
自考各專業間,實行同一門課在各個專業,專業層次通用可免考。同一門課的定義指名稱相同、代碼相同、學分相同。自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相應的主考英語。(記者張靈 通訊員卜慶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