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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出台中考加分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貴陽3月16日專電(記者 張月琳)貴陽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日前發出通知,2006年參加中考的少數民族、優秀學生幹部等四類考生可得到加分,加分考生每人最多不超過10分。

    通知規定,在普通高中、五年制專科、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中,以下四類考生可得到加分照顧:

    一、少數民族、僑眷、台灣籍、烈士子女考生,均按10分給予加分照顧。

    二、初中應屆考生在初三學年度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在初中階段參加省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或認定的省級體育競賽獲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前六名的優勝者;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省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或認定的學科、科技文藝活動競賽獲一等獎或個人前三名的優勝者,均按10分給予加分照顧。

    三、初中應屆考生在初三學年度受貴陽市教育局表彰的“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在初中階段參加貴陽市教育局批准或認定的體育競賽獲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前六名的優勝者;貴陽市教育局批准或認定的全市性學科、科技、文藝活動競賽獲個人一等獎或個人前三名的考生,均按5分給予加分照顧。

    四、獲市級以上職能部門表彰的助人為樂考生按5分給予加分照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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