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山東省德州市消費者杜先生在濟南北部某舊機動車交易公司,看中了一輛舊捷達車,車價4萬多元。這家公司承諾:此車為7年前上牌的私家車,使用期限15年,手續齊全,可在當地過戶。杜先生先交3000元定金,幾日後交齊車款。可在隨後辦理過戶手續時,當地車管所告知:此車原為營運出租車,使用期限為8年,還剩下1年就到報廢期了。感覺上當的杜先生遂投訴至工商部門。在工商人員的調解下,商家最終同意:可以給消費者退回車款,但定金不能退。
濟南消費者孫先生更為苦惱。2006年初,他在濟南車市花9000元購買了一輛二手麵包車,當時因為輕信賣主信誓旦旦的保證,在沒有看到車輛養路費繳費單據的情況下,便交納了車款。後來辦理手續時才發現,這輛車不但欠繳養路費,而且還沒按規定進行年審。孫先生立即與銷售商聯絡,對方一改賣車時的態度,説他們也是受了原先車主的騙,現在車已經賣了,出了這種事他們也“沒辦法”。
“即使有熟人推薦,我也要反復多次諮詢、試駕、驗車後才敢購買。”在濟南市工業北路二手車銷售市場,正在試車的嚴先生告訴記者。記者注意到,很多消費者對購買二手車表現得相當謹慎。由於現在相當一部分購車族並不是行家,對二手車的挑選更難辨其優劣,只能依賴於對方提供的資料信息。
據了解,目前在歐美發達國家,每輛汽車從生産到報廢回爐有一套完整記錄,包括這輛汽車何時設計、何時投産、消費者何時購買、零部件更換情況、是否有交通事故發生等所有檔案資料,如同人的戶籍檔案。我國尚未建立這一系統,交管部門只是對新車的信息編輯入庫,至於以後的使用、維修情況都沒有記載。
儘管車市新品層出不窮,但二手車市也有比較穩定的市場。山東省消協投訴中心投訴科科長牟剛認為,由於信息不對等,銷售者就有空可“鑽”,使消費者處於明顯劣勢地位。他介紹説,目前山東省內關於二手車方面的消費糾紛雖然不多,但投訴內容比較集中:賣車者為賣個好價錢,一般先將車“美容”一番,掩蓋真實車況。“顧客多花了冤枉錢不説,更可怕的是碰上翻修車,存在嚴重的行車安全隱患!”
記者了解到,目前省內多數二手車市場上的業戶是租市場的商位,自己進車。“有些車輛以前是否發生過事故,事故大小如何,車輛受損程度如何,我們也不完全了解,即使經過鑒定也只是了解大概情況。”濟南泰聖源二手車交易中心一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牟剛則對記者説,目前大多數二手車交易基本上無任何售後服務,既不提供保修期,也不提供信譽卡,一旦汽車出現問題很難解決。
對此,有關人士提醒:購買二手車時,要注意四點:一是要摸清車輛的“身份”,主要看車輛手續是否齊全,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車架號碼與登記號碼是否相符,有無鑿改跡象等;二是要找規模較大、信譽較好的銷售公司購買;三是要看清使用的是否是全國統一的發票和合同;四是對賣方所作出的承諾,必須以文字形式表達,並要求其加蓋企業公章,以免掉入承諾“陷阱”。(記者 王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