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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重點查處四類通信價格欺詐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21日專電(記者 劉錚)原計劃今年4月至5月在全國集中開展的查處通信行業價格欺詐專項行動現已提前到3月實施,將重點查處四類通信價格欺詐行為。

    記者21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了解到,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司、信息産業部經濟調節與通信清算司已招集中國電信、中國網通、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等六大基礎運營商,要求認真對待、積極配合這次專項行動。

    這次專項行動重點查處的四類通信價格欺詐行為包括:

    --經銷手機等通信産品,標示的“市場最低價”“特價”無依據;開展“買小靈通,送話費”等活動,廣告內容不詳,隱瞞附加條件,明碼標價不規範。

    --進行IP電話、資費優惠套餐等通信服務促銷,標價簽、價目表所標示的項目和收費標準等內容與實際不符,誤導消費者進行交易;有價格附加條件卻不如實標示或者含糊標示;有價格承諾卻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提供交通、氣象等增值服務,採取插播商業廣告等手段,變相縮短通話時間,使服務質量、數量與價格不符;擅自開通“彩鈴”“靈通秘書”等業務,未經消費者確認就收費;以“抽獎”或其他名義,提供短信競猜等服務,不如實標示收費方式和資費標準,誘使消費者參與、付費。

    --賓館飯店代理電話服務和車站、碼頭等窗口地段的公用電話代辦點欺詐“宰客”,不執行國家規定的資費標準。

    發展改革委價檢司司長李鐳指出,通信行業技術性強、違法行為隱蔽性強。各地要圍繞矛盾集中、群眾反響強烈的突出問題緊抓不放,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加大力度,嚴肅處理。

    李鐳要求,各地必須在3月之前,將查處通信行業價格欺詐專項行動安排下去。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細化工作方案,量化執法目標,落實檢查任務,提出明確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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