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21日電(記者 孫玉波)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委託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北京、廣州、成都、杭州等4個城市20家經銷單位銷售的80組白酒商品進行了質量監測,合格率為75%。
本次監測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酒精度達不到明示值。酒精度是指100mL飲料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允許公差為±1.0度。本次監測發現,4組樣品的酒精度未達到標簽明示值要求,酒精度測定結果低於標準允許偏差。
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己酸乙酯是濃香型白酒的主要呈香物質,其含量高低影響白酒的香型和風格,同時該指標也是判定濃香型白酒等級的關鍵指標,本次監測中有9組樣品的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
總酯指標不符合標準要求。總酯是白酒産品中所有酯類芳香物的總和,其含量的多少與酒的品質高低及香型有關,總酯含量過高和偏低,都會影響白酒的品質。本次監測中有8組樣品總酯含量未達到標準的要求。此外,本次監測還發現部分白酒標簽標識不規範,有的未標注産品屬性,有的未標明生産日期。
工商人員提醒消費者在選購白酒商品時,儘量選擇大中型企業生産的國家名優産品,不要購買無生産日期、廠名、廠址的白酒。因為“三無”白酒可能在採購原料、生産加工、運輸、銷售等過程中不符合衛生要求,對消費者的健康存在安全隱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