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3月28日專電(記者 石圭平)日前,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教育部門獲悉,在西部大開發的熱潮中,為了方便國內各地廣大高校畢業生來內蒙古自治區就業,或者到邊遠落後地區工作,今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新出臺了高校畢業生來內蒙古自治區落戶的優惠政策。
這個新規定打破了原來的許多條條框框,為高校畢業生落戶提供了便利條件,新規定是:從2006年起,凡是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實行來去自由的政策,戶口可以留在原藉或者根據本人的意願遷到自己工作的地方。工作滿5年以上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流動到原藉或者其他地區工作,凡是落實了接收工作單位的,接收單位所在地必須准予落戶。非公有制單位聘用非本地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內蒙古自治區各城市一定要取消落戶限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