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06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産品目錄和省級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正式出臺。4月10日,全省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工作會議對新辦法的實施做了專門部署。與往年相比,今年的補貼實施辦法對農民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給予了更充分的保障。
今年江蘇省範圍內,中央和省級財政的農機購置補貼總額為8700萬元,其中江蘇省財政補貼6500萬元,中央財政補貼由去年1000萬元增加到2200萬元。補貼品種為:中央財政補貼大中型拖拉機;省財政補貼耕作、種植、收穫、糧食及農副産品加工機械等4大類9種機具。農民享受補貼的購機價格,按補貼産品目錄中公佈的供應價執行,允許下浮,但不得上漲。
新辦法規定“兩不準、四嚴禁”:不準在購機補貼過程中以任何形式和名義向農民收取標準價格之外的費用,不準向企業亂收任何形式的費用;嚴禁暗箱和違規操作,嚴禁弄虛作假和倒賣機具,嚴禁地方保護主義,嚴禁謀取不正當利益。違規企業將列入“黑名單”,取消其産品進入補貼目錄資格,對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當事人依法追究相應責任。(燕靜宏 陶玉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