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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明確就業資金補助辦法 農民工可獲就業補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2日   來源:江蘇農業信息網

    今後,凡在江蘇省登記求職的農民工,都可以享受免費的職業介紹服務和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4月10日,江蘇省貫徹國家財政部和勞動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補充意見出臺,結合江蘇省實際,明確了各類就業再就業資金的補助辦法,並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的補貼範圍。

    就業補助對象包括經培訓後自謀職業、自主創業者

    江蘇省就業再就業資金的用途除國家規定的使用範圍外,還包括創業培訓補貼、就業再就業信息網絡建設及維護等費用。其中,經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職業培訓後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其就業形式包括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正規就業,也包括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等多種形式的就業。職業培訓補貼一般採取個人報銷補貼方式。對生活確有困難、無力墊付可報銷補貼部分的,將採取幫扶措施。

    社會保險補貼範圍擴大

    險種從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三險”,擴大到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五險”。享受補貼的企業除國家規定的各類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以外,還包括吸納就業困難對象的各類企業和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企業。其中,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參加社保的其他各類用人單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外),按實際招用的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保補貼。勞務派遣企業招用下崗失業人員和被徵地農民從事保潔、保安、保綠、家政等服務性行業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參加社保的,按實際招用的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保補貼。對持《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可享受為期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人員向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機構申報就業並參加社保後,地方各級財政應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給予不低於1/2、不高於2/3的社保補貼。

    進城務工者可獲就業補助

    江蘇省特別規定,對進城求職登記的農村勞動者,由各級財政安排資金提供免費的職業介紹服務和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對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提供免費職業介紹和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時,應單獨造冊,按規定提供身份證複印件、相關就業證明等申請資料。對異地的農村勞動者,不得因屬地問題而限制其參加本地免費的職業介紹服務和提供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

    每位被徵地農民可獲1000~2000元就業補助

    對於被徵地農民,江蘇省提出,他們享受有關就業扶持政策和免費就業服務所需資金,由市、縣人民政府在當地的土地有償收益中,按每個被徵地農民1000 2000元一次性劃出安排,與促進就業專項資金統一使用。據介紹,去年江蘇省各級財政安排的再就業資金達到10.79億元。今年省財政安排的就業再就業補助資金比去年會有較大幅度增長,並主要用於社會保險補貼、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創業基地開辦資金補助、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建設補助、小額擔保貸款損失代償及貼息補助、被徵地農民就業技能培訓補助和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補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