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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辦法出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4日   來源:新華日報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4月13日公佈了該省2006年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辦法。

    辦法規定,符合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且具有一定體育專長者可報考體育專業。普通高校體育專業的招生考試由體育專業考試和全國文化統考兩部分組成。1.體育專業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全省共設五個考點,各考點按統一要求設置考場、安排時間和組織實施考試。田徑項目考試必須在塑膠場地進行,徑賽項目必須使用電動計時系統計時。考試時間不得少於3天。考生按規定只須參加一個考點的專業考試,專業成績對所有招生高校有效。2.考試時間及面試要求:考生須在4月21、22日到規定考點高校報到、面試,考試于23日起開始。

    根據高校體育專業教學、培養需要,考試共設5個項目:①100米跑(25分);②800米跑(25分);③立定三級跳遠(25分);④身體柔韌性測試(5分);⑤專項素質測試(20分)。考試總分為100分,達到60分者為合格。列入普通類招生計劃的體育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心理、體育保健康復、警察體育、體育新聞、體育管理等專業按普通類辦法錄取,除報考警察體育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專業考試外,其餘不需參加專業考試,但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體育運動基礎,錄取前招生院校可對考生進行面試。

    體育類考生文化統考成績的計算辦法與普通類相同。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將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分別劃定男、女生的文化和體育錄取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女生錄取數佔招生計劃總數的25%左右)。

    考生填報高考志願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填報志願時間在6月下旬,該次填報體育類提前批次和體育類民辦本科高校誌願。凡未被上述批次高校錄取並達到規定分數線的考生,于7月底第二次填報志願,該次填報體育類高職(專科)高校誌願。體育類考生同時還可兼報普通類各批次高校誌願(普通類提前錄取批次除外)。

    體育專業實行提前錄取。錄取分為三個批次:(1)提前錄取高校;(2)民辦本科高校(含民辦本科、獨立學院本科);(3)面向我省招生的高職(專科)高校(含普通高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成人高校普通班、民辦專科高校等);(3)在普通類民辦本科高校錄取後、第一批高職(專科)高校錄取前進行。在各批體育類志願錄取之後,未被錄取的體育考生,符合條件者仍可參加所兼報的相關普通類高校誌願的錄取。

    投檔時,在省確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所報志願和招生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和有關政策,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順序投檔。(記者 宋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