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民航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自2006年6月1日起,全國將試行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監製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報銷憑證,試行期為兩年。各航空公司自行設計使用的電子客票報銷憑證即時廢止。至此,困擾民航電子客票發展多年的報銷憑證問題將因此獲得解決。此舉將大大方便旅客乘機旅行。
據了解,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既可以在機票銷售地點領取,也可以在機場電子客票服務櫃臺領取,還可以事後補領。
電子客票行程單為機打單聯發票,規格為238mm X 106.6mm,採用一人一票,在作為旅客付款憑證的同時,還具備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但不作為機場辦理乘機手續和安全檢查的必要憑證使用。
據介紹,電子客票是普通紙質機票的電子形式,它依託現代信息技術,實現無紙化的訂票和辦理乘機手續。與傳統紙制機票相比,電子客票不受時間、地點限制,通過互聯網就能實現機票的訂購、簽轉、更改與退票,不僅大大簡化了旅客的購票流程,而且沒有紙質機票的一旦丟失就無法登機之虞,因此,電子客票一問世就受到航空公司和消費者的歡迎。據悉,在航空運輸發達國家,旅客已普遍使用電子客票乘機旅行。
在我國,隨著民航運輸業的快速發展,使用電子客票乘機旅行的人數也在迅速增加,目前,所有的航空公司都已推出了電子客票服務。2005年,國內已有9家航空公司推出電子客票服務,電子客票銷售總計超過1000萬張,佔全行業客票銷售的20%左右。由於電子客票既方便旅客又能節約成本,近年來,民航總局一直在推進電子客票的發展,並計劃在2007年使全行業電子客票比例達到50%。(記者 曹囡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