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車客運運價由政府定價管理改為政府指導價管理
旅客基本運價由現行每人千米0.068元提高至0.08元
車輛通行費按客車核定座位數的60%比例分攤計入票價
從4月20日起,河北省道路旅客運價將進行調整,旅客基本運價由現行每人千米0.068元提高至0.08元。
隨著我國成品油價格改革的深化,以及車輛通行費、保險費、企業經營管理等費用的提高,道路運輸企業旅客運輸成本大幅上升。為適應這一變化,促進河北省道路運輸企業健康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河北省對道路旅客運輸價格形成機制和管理方式進行改革。同時,還重新頒發了《河北省道路旅客運價規則》。
這次河北省從改善道路旅客運價結構入手,放開了各類包車客運運價,包車客運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價格由承運雙方協商議定;道路班車客運運價由政府定價管理改為政府指導價管理;道路班車客運運價以基準價格為基礎可以在20%的浮動幅度內上下浮動;實行道路旅客運價備案制度;取消春運、夜班車等各類運價加減成的規定;取消代客車運價、貨車捎客運價、直達和普快客運價、城鄉客班車運價、旅遊客運價價目,減少運價檔次;取消道路旅客運價外加收的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
調整道路旅客運價,河北省道路旅客基本運價由現行每人千米0.068元提高至0.08元,班車客運的分類運價相應調整;跨省(市、自治區)的班車旅客票價按照分段計算,加總計收方法確定,跨省直達客運班線旅客票價按起訖省相關規定執行;統一車輛通行費分攤辦法,客車通過收費道路、渡口、橋梁、隧道所發生的收費,全省統一按客車核定座位數的60%比例分攤計入票價。 (記者 馬建敏 通訊員 郭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