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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烏魯木齊4月21日專電(記者 毛咏)自今年五一開始,新疆將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與此同時,失業保險金、養老金、城鎮低保、傷殘津貼等也將相應提高,屆時將有百萬群眾因此受益。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介紹,調整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兩種形式,一是不含“三險一金”(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的,每月擬增加30元至100元不等,調整後月工資標準在340元至560元之間;二是含“三險一金”的,每月擬增加130元至200元不等,調整後月工資標準在440元至670元之間。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增加0.5元至1.5元不等,調整後每小時工資標準在5元至7.5元。

    據了解,新疆上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在2004年5月1日,當時最低工資標準為440元。截至去年底,新疆共有140.8萬人參加了失業保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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